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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子反应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激光器使用规定

      为使本室所有激光器均能发挥最大作用,维持最长寿命,以保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,特作规定如下:

      1. 激光器使用者必须学习了解激光器的性能及使用方式,阅读说明书的有关部分,并经激光器负责人考核认可方能进行操作。在使用激光器过程中要严格按操作程序行事。如发生不正常现象,应用时通报激光器负责人,操作人员不得自行开盖修理(除激光器负责人事先已同意的某些常规项目)。

      2. 每台激光器均指定1-2人具体负责,须经有经验的人指导熟悉后才可自行开机使用。

      3. 激光器的所有说明书原本、备用钥匙、工具、染料及各种备件认真保管。

      4. 使用激光器,必须注意安全。激光器工作时,必须有信号标志,直接工作人员应配戴防护眼镜,光路应作屏蔽,防止直接和间接反射。操作有毒气体时,应戴防护面具与手套,小心高压电,检修高压电路至少要二人在场。

      5. 必须保持激光器及其环境的清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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